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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恶业道的轻重差别(下)

再说到“妄说坏僧”,妄说坏僧这件事情大家要很小心。所谓的僧宝并不是只有一种表相上的出家僧,也包含了胜义僧,而胜义僧可能现出家相,也有可能现在家居士相。我们先说表相的出家僧,就是在表相上剃发着染衣,离世俗家而住在寺院中受了出家戒,这就是僧;他们即使只是凡夫僧,你也不能冤枉他们;若没有证据而冤枉他们,这个也是重罪,得要下地狱了,虽然他们只是凡夫。这是因为必须崇隆僧宝,否则佛法不易或无法住世,所以这个要特别小心。若谈到某法师的法义问题,这个就不是属于妄说坏僧了,因为这个是关系到佛法的存亡,也关系到众生的法身慧命;可是我们一定要举出事例、讲出理由,说明他们的法义错了,而且是错在何处。如果有人传说某法师干了不如法的事,你若握有证据而公开讲了,虽然不是地狱罪,但还是有罪的,这叫作有根诽谤;若没有拿到证据,你就道听途说,这就是无根诽谤,是地狱罪。但是,如果你想要讲某一位表相僧宝有罪,只有一个状况可以讲而没有罪,也就是说,他已经失掉声闻戒的戒体了!如果他失掉了戒体,你怎么讲他都无所谓,因为他已经不是僧宝了:也就是说表面上看起来是僧宝,但是其实不是。那什么叫作失掉戒体呢?譬如说诽谤方广正法,破菩萨十重戒。怎样叫作谤正法呢?譬如有人否定如来藏,谤为外道的神我或梵我,这个是谤菩萨藏的一阐提业;譬如有人跟着喇嘛学双身法,身为比丘却跟女弟子暗中上床合修双身法,这些都是无间地狱罪,他的比丘戒跟菩萨戒的戒体就已经都不存在了,这个意思就是说他已经不是僧宝了;那个时候,你说他的所有不如法事,都不会有事,而且有大功德,因为可以救很多人不再被他们误导而进入外道法当中。但是你得要有确实的证据,否则你千万不要讲,可别听了人家一讲,你就跟着转述、道听途说!那这样子,你就得下地狱。所以要说一件事以前,你要先确定证据在手,有绝对把握他们丧失了戒体,实质上也就是说,他实质上已经不是僧宝了!否则就不能说,因为这个就是坏僧,坏僧就得要下地狱。
 
如果是个居士不如法的话,你能不能够随便讲呢?那也不行。譬如平实导师所著的《识蕴真义》说明了很多断我见的内容与方法,万一哪一个居士读了《识蕴真义》,他很利根,依法观行的结果而断了我见,也断了三缚结,那他就是初果圣人了!你有胆就继续诽谤看看吧!要是对他无根诽谤的话,照样得下地狱的。在《瑜伽师地论》当中解说十八地狱是怎么样的状况呢?不知道严重性的人,就不知道戒慎恐惧;如果知道十八地狱的内涵,万一犯了地狱罪,晚上睡觉绝对是睡不安稳的,脚底都会发凉的。如果是对正觉僧团所弘扬的 世尊的大乘的正法当中,更不要轻易地开口乱说话,因为这个是 世尊所弘传的了义的正法,如果你诽谤这个了义的正法的话,这个问题会更严重的。因为明心了的人,不但是七住位菩萨而已,而且还是相当于解脱果的初果的圣人,所以身虽在家却仍是初果圣人。因为明心者的三缚结一定会断除,有人不信就随便把他冤枉看看吧!那这样子的话,真的是不好承当啊!因为这样子也叫作坏僧。因此,凡夫僧固然谤不得,菩萨僧更是谤不得,特别是胜义的菩萨僧!菩萨有凡夫僧也有胜义僧,胜义僧不一定现出家相;像玄奘菩萨是出家相,但 观世音菩萨祂现什么相呢?观世音菩萨戴天冠、佩璎珞,长发披身,天衣飘飘,连三地心的玄奘菩萨都得归依祂呢!所以初地到十地的诸地菩萨都很难说啊!有时也许有某一位地上菩萨为了某个缘故,示现在畜生道中当一条龙,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坏僧的事,其实是很容易犯的,可是大家反而不太警觉到,尤其是一般的初机学人以及未悟言悟的人,他们都不曾警觉到。
 
另外“坏僧”,还有一个部分是比较广义的,就是破和合僧:譬如在一般寺院中,寺中僧宝六和合敬修持得很好,但是某甲去到那边捏造了一些是非,向某乙法师说:“某丙法师说你不好的事情,但是你别去跟他说,不然你就害了我。”某乙法师听了也没有去查证,就想:“某丙法师在背后诽谤我。”但其实是没有,这就是两舌。他又去向某丙法师讲某乙法师而不自觉的挑拨了,也请他不要去问。这样子就完了!因为僧团分裂了,因为某乙、某丙法师可能会向别的法师谈这件事,平常走得比较近的人就开始聚集,就分成两派,僧团就分裂了;这个就是谤僧、坏僧,把僧团分裂成两个,破了和合僧;这个也是属于坏僧,这个也是属于地狱罪,而且是无间地狱,这些都是属于十重戒所规范的部分。
 
所以说十恶业道中有轻有重,轻的偶然犯了,或对首忏、或对众忏、或是自责其心,都可以解决掉,都看它的轻重差别。但是如果犯了十重戒,佛前对众忏也没有用,这个是一定要下地狱的。只有什么时候免下地狱呢?只有在一个时候,就是每天佛前忏悔,忏悔到 佛现身摩顶时、见好相的时候,戒罪才能够灭除,才不需要下地狱;但是还有性罪没有办法免除的,未来世仍然会有恶果回报到自己的身上。所以这十重罪大家要详细的思惟、详细的观察,还要时时刻刻的警觉在心。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二)》  <第091集 十恶业道之轻重差别、引生原因、报果余果(一)>  余正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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