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公务接待有望禁吃鱼翅
中华佛光文化网北京讯 2012年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正式发函给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对他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的《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回顾:人大代表提议公务宴禁鱼翅——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应通过行政管理手段,禁止在公务和官方宴请中消费鱼翅”,2012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敬一丹、丁立国在代表委员中发起建议,认为此举对保护海洋生态平衡、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以及减少公务消费,将产生深远影响。
鱼翅消费会导致鲨鱼灭绝,国际海洋保护组织的报告称,每年约有2600万——7300万条鲨鱼因为贵重的鱼鳍成为牺牲品,严重影响到鲨鱼物种生存危机和海洋生物平衡。另外,在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包括鲸鲨和姥鲨在内的44种鲨鱼都列作濒危。
而且,鱼翅营养价值不高,对人体甚至有害。据科学研究,鱼翅营养价值不高且难以被人体吸收利用,铅汞含量分别是欧盟标准的3.74倍和675倍,含量超标。
“中国政府率先出台《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的规定》,将是世界上首个禁止鱼翅消费的行政管理规定”,这将在环境保护方面迈出新的一步,展示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气度。
香港海产进出口商会:担心鱼翅需求因此大减
现时香港是最大的鱼翅进出口地区之一,海产进出口商会总秘书林丁贵表示,香港5-6成鱼翅转口到内地,内地是最大的鱼翅消费国之一。他对内地禁止公务宴请鱼翅,表示不能理解。他指,业内一直有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买卖鱼翅,其中被列入公约的姥鲨,其鱼翅即是“天九翅”,香港只有不多于3间食肆入馔,出口国亦会证明姥鲨数量足够才符合出口贸易。
至于鲸鲨和大白鲨,他指食用价值不高,用来做鱼翅的亦不算多,“如果真是濒危品种,我们点会卖?它们绝种对我们都无好处,我们只卖可持续发展的鱼翅。”他指若内地公务宴不吃翅,需求将大减,对本港进出口有影响,但难评估价格影响。
思路是可行的,为何还要干等三年?
什么人在消费鱼翅呢?除了少数喜欢奢侈的富人之外,无非是公款吃喝的官员群体。公款吃喝浪费严重、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屡禁不止的痼疾。花公家的钱不心疼,再荒诞的涨价理由也能理直气壮,再贵的茅台酒照喝不误,再贵的鱼翅也照吃不误。但如果公款消费能得到有效管控,肯定会大大降低鱼翅消费,从而对保护海洋生态平衡产生促进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立法禁止公务接待食用鱼翅的思路是可行的。
但是,许多心切的网民,对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的规定未能即时出台、订了“3年之约”,心存不快。对此,我们也别急于求成,求全责备。一者,像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这类细化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属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B类规定,办理的期限是3年;二者,问题已经摆上台面,规定出台是迟早的事,公众不妨给点掌声和耐心。
香港榜样:金额设限才是关键
“鱼翅互动”让人联想起“茅台往来”。今年,政协委员林嘉騋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委员、代表“击鼓传花”将动议抛给社会,各界迅速附议,终成公共话题。随后召开的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回应了这一提案,要求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今天的“鱼翅”再续“佳话”。
虚心纳谏、从善如流是公共管理者应有的品格。积极呼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的呼声,并将合理化建议实时体现到公共政策中,体现了公共管理的开放性与民主性,值得嘉勉。但具体到公务接待、公款消费,相关公共政策像“挤牙膏”一样被公众步步倒逼,民意喧哗了才“见招拆招”,缺乏应有的先见性与主动性,有待商榷。而且,鱼翅只是奢侈消费的一面镜子,禁止食用确能增益于生态保护,但若仅限于此,那谁也难保证,鱼翅之外是否会有其他“替代品”,如熊掌熊胆之类。我们真正关注的其实不是官员吃了多少鱼翅,而是如何降低公务消费。
香港特区政府规定,公务午宴及晚宴每次开支上限分别为每人350港元及450港元,鼓励中式宴会上只点6道菜,不能点昂贵食材或鱼翅等濒危物种,吃剩的饭菜需打包拿走。这些做法给足我们启示:公务接待不能只规定禁止吃啥喝啥,还要有一道“紧箍咒”——金额设限。只要这一条“高压线”能守住,哪怕不禁止食材,公务接待也不可能出现胡吃海喝现象。就香港的物价水平,人均三四百元的费用标准,喝啥茅台,吃啥鱼翅,做白日梦去吧。
香港公务宴请规定如此之细,执行如此之严,并非只凭一纸规定加官员自觉,其背后还是有着一系列的制度支撑。比如政务公开方便公众监督,公众可以轻易获得公共财政支出信息;新闻开放方便监督,记者无孔不入,官员如履薄冰;制度设计缜密保障反腐效力,哪怕是高级官员,也不能逃避廉政公署的视线。凡此种种,行之有效,可作内地公务接待治理之参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