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梵文叫作达磨(Dharma),“法”这个字,在佛法中可以说是随处可见,像佛法这个词本身就有个法字。这个法一般可从两方面来说:一方面法有任持自体的意思,也就是说,某种法有它固定的体性、特质,而和其他的法不同。譬如说地、水、火、风这四大,各有各的体性相用;另外像是天、人、地狱、饿鬼、畜生等五趣六道,也都有各自的体相,让人一听到就能够了别他们彼此之间体性特质的差别不同。除了任持自体的意思之外,法另外还有轨范、轨则的意思,譬如说大小、方圆、生住异灭、常、无常、流转、还灭等等,每一个法都代表著不同的现象或是运作的法则,让人一听到就能够了解这些现象法则的差别不同。简单举例来说,单单是一个人的生理层面,就可以分为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淋巴系统、排泄系统等等许许多多的系统;也可以再细分为五脏、六腑等器官;还可以再细分为细胞、染色体、DNA、核苷酸、基因;乃至于还可以再细分到量子层次等等许许多多的法来,何况是说世间所有的一切法,当然更是无量无数区分不尽的。而像诸佛菩萨、善知识,为了破邪显正所开示,以及探讨的佛法、外道法、正法、邪法、二乘法、大乘法等等不同的法,也都是在说明这些法彼此之间的差异不同,而让修学者能够在明了之后,作出正确的抉择。
以上是对于“法”大略的说明,那什么又是“法门”呢?法门是佛法中的专用语,专指佛菩萨所开示的胜妙法道;因为这些法道,能够开启众生的解脱之门,能够普令有情众生超凡入圣,出离生死苦趣,而进入到解脱清净的境界之中,所以就把这些能让众生解脱的法道称之为法门。譬如佛陀在《法华经》中说:【今我亦如是,安隐众生故,以种种法门,宣示于佛道。】(《妙法连华经》卷一)又譬如说,菩萨在十信位满足时,就能够发起大菩提愿,愿意以三大无量数劫的时间来修行成佛,因此就勇猛地发起四宏誓愿。其中有一个誓愿是“法门无量誓愿学”,这是因为一切的法道无穷无尽,但是同样都能直接或是间接地通往佛地的究竟涅槃,只是为了广度根器、种种差别不同的无边众生,也为了去除众生的无尽烦恼,以及一切所知障尘沙惑,而让无边的有情众生都能够成就无上的佛道,所以菩萨愿意发愿修学无量的法门,来摄受无量的有情众生。
佛教中所说的“法”,是指三界当中所有的事物统统都是法,法也是五蕴——又叫五阴。法又分为色法与心法,色法是色蕴,而心法则是识蕴、受蕴、想蕴及行蕴。对我们来说,所有一切的法都是由我们的眼识、耳识、鼻识乃至意识所感知而形成的,所以法也就是我们六识所成的境界。而六个识都各有其根、尘、识三者和合的运作,所以总共就是十八界,因此法又叫十八界。我们透过五根——扶尘根,去摄取外面的相分,然后呢成像在我们大脑的胜义根,这个是内相分;也就是说,其实我们一直都住在自己内相分的境界当中,从来没有看到过外相分。内相分就叫作内法,外相分就叫作外法。众生从无量世以来,一直就住在自己的内相分之中,从来没有接触过外相分,所以所有的众生他所能依靠、能够依赖、拿来运作动转的,全部都是自己的内相分。